明光市财政局关于明光市张八岭镇卫生院采购血球计数仪、C型臂X光机项目管理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明光市财政局 2025-03-24 09:47:48

一、项目编号:

czmgcg202412-014 

二、项目名称:

明光市张八岭镇卫生院采购血球计数仪、C型臂X光机项目管理 

三、采购日期:

2024-12-1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塔伟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99号丰乐世纪公寓2幢2104室

    被投诉人 1 :明光市张八岭镇卫生院 
    地址:明光市张八岭中心小学东北侧约250米 

    被投诉人 2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72-11号 

    相关供应商:山东容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街道党东一区34号208室 

五、基本情况

明光市张八岭镇卫生院采购血球计数仪、C型臂X光机项目管理(项目编号:czmgcg202412-014),代理机构为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预算为7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4年12月17日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下载。2025年1月13日,投诉人对采购结果提出6项质疑,1月21日被投诉人以书面形式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1月22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递交投诉资料,我局对投诉事项相关资料、证据、依据进行了审查,于1月24日依法正式受理该投诉。2月5日,我局向被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关供应商下达《投诉答复通知书》,法定答复期内,被投诉人未作书面说明,与投诉事项有关供应商向我局提交了书面说明、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应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明光市财政局

 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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