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财政局关于安徽昶扬建设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利辛县财政 2025-03-20 17:12:59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昶扬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ZLX2024CG118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城北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路灯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11-15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徽昶扬建设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昌升鲜活中药城E22E23栋126铺 

五、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安徽昶扬建设有限公司在参与利辛县2024年度城北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路灯采购项目(BZLX2024CG118号)采购活动中,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况。该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以上事实有安徽昶扬建设有限公司《放弃函》、利辛县财政局询问笔录等材料为证。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七、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1107969.65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伍仟伍佰肆拾元整(5540元)。 

八、处罚日期

2025-03-20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利辛县财政局 

2、联系人:李先生 

3、联系电话:0558-880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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