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LXX-CG-GK-2024513A二、项目名称:
郎溪县第四人民医院精神障碍患者康复中心项目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三、采购日期:
2024-12-20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鑫丹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竹园里138号砖墙经济园A区1幢303-80号
被投诉人 1 :安徽科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郎川街道中房朗润园北门向西90米
被投诉人 2 :郎溪县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十字镇施吴村镇兵山99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加被投诉人组织的本包政府采购活动,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进而提起投诉。投诉人认为本包参数只有联影品牌一家可满足,为联影品牌量身打造,存在明显倾向性,要求重新论证参数。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郎溪县财政局
2025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