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财政局关于蒙城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告

蒙城县财政 2025-02-28 15:58:17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蒙城县公安局  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蒙城县公安局 

2、地址:  亳州市蒙城县仁和路与五里河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二、 基本情况

    本项目7家合格投标单位核心产品“交通信号控制机”有5家为同一品牌,核心产品“倒计时灯”有3家为同一品牌、2家为另一同一品牌。核心产品设置不合理。            

三、 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一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  

四、 处

结果

    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 处

日期:

  2025-02-28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蒙城县财政局 

2、联系人: 桂雪晴 

3、联系电话:763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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