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财政局关于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安徽恒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告

枞阳县财政 2025-02-26 18:13:01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安徽恒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安徽恒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  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枞阳县应急管理局、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1号6楼

二、 基本情况

    在处理枞阳县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TLCG2024SH142)投诉过程中,发现你单位采购文件中部分技术参数设置具有倾向性或唯一性,评分标准分值设置未细化、量化。            

三、 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  

四、 处

结果

    责令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 处

日期:

  2025-02-24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枞阳县财政局 

2、联系人: 采购办 

3、联系电话:0562—322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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