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安徽恒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安徽恒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 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枞阳县应急管理局、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1号6楼
二、 基本情况
在处理枞阳县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TLCG2024SH142)投诉过程中,发现你单位采购文件中部分技术参数设置具有倾向性或唯一性,评分标准分值设置未细化、量化。
三、 处理依据
四、 处 理
责令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 处 理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枞阳县财政局
2、联系人: 采购办
3、联系电话:0562—322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