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LXX-CG-GK-2024512B二、项目名称:
郎溪县中医院肿瘤中心和医养结合及中医治未病项目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部分)第2包三、采购日期:
2024-12-18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神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东城时代广场 1幢办公楼、商业B座909室
被投诉人 1 :郎溪县中医院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亭子山路99号
被投诉人 2 :安徽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699号新地中心 B 座8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加被投诉人组织的本包政府采购活动,认为:
1、本包产品“肿瘤热疗仪”参数设置为南京恒埔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量身定制;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具备竞争性;
3、详细评价表中技术方案8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影响公平竞争;
4、详细评价表中重要参数分值设置过高,影响公平竞争;
5、招标文件对投诉人代理的江苏诺万品牌有歧视性;
6、投诉事项1-5中,均提及质疑答复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投诉人要求修改参数、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及公平性审查、将评审因素(技术方案8分)细化量化、调整部分评审项使诺万品牌能参与竞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规定,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郎溪县财政局
2025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