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TLCG2024SF095
二、项目名称:枞阳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09-06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宝瑞商城1-3幢三层3073-3082室
五、基本情况
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受枞阳县城市管理局委托,代理枞阳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TLCG2024SF095),在组织该项目评审过程中,该公司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未依法依规组织评审,以致该项目评审过程违法违规,导致该项目废标,给采购人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
七、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禁止一年内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八、处罚日期
2025-01-16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枞阳县财政局
2、联系人:财政局采购办
3、联系电话:0562—322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