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FS34152320240727-1-重1二、项目名称:
棠树乡人民政府烘干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三、采购日期:
2024-10-31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淮南市农丰大棚制作有限公司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镇206国西侧
被投诉人 1 :舒城县棠树乡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棠树乡西塘集镇
被投诉人 2 :安徽巨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舒城县万佛路英奇 CNG 加气站向北 30 米中国交建一楼
相关供应商:安徽慧视金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居巢经济开发区亚父园区中国科大英才创新创业基地
当事人 1 :淮南市农丰大棚制作有限公司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镇206国西侧
当事人 2 :舒城县棠树乡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棠树乡西塘集镇
当事人 3 :安徽巨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舒城县万佛路英奇 CNG 加气站向北 30 米中国交建一楼
当事人 4 :安徽慧视金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居巢经济开发区亚父园区中国科大英才创新创业基地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安徽慧视金瞳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假承诺。
投诉事项二:我公司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不合理合法。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一和投诉事项二缺少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舒城县财政局
2025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