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瑞立鸿奥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Y2024FS0141-1-Z2
二、项目名称:阜阳现代职业学校体校校区体操训练馆器材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日期:2024-08-09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北京瑞立鸿奥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龙潭路3号28号楼420室
五、基本情况
北京瑞立鸿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参加阜阳现代职业技术学校体校校区体育训练馆器材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项目编号:FY2024FS0141-1-Z2),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属于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构成违法。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740000元)5‰的罚款,计3700元。
八、处罚日期
2025-01-09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阜阳市财政局
2、联系人:采购科
3、联系电话:0558-2278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