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S2024JC0016二、项目名称:
界首市教育局2024年薄弱学校能力提升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中伟炬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267号望潜金融中心2幢办303
四、基本情况
界首市教育局2024年薄弱学校能力提升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2024JC0016),预算金额为326.25万元。该项目于2024年10月22日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11月13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安徽思远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0日,投诉人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安徽思远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H3CDesk X500Z G2”未取得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投诉事项2:安徽思远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H3CDesk X500Z G2”未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安徽思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号CQC23701404217),获证型号不包括所投产品“H3CDesk X500Z G2”,投诉事项1成立。
安徽思远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H3CDesk X500Z G2”已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投诉事项2不成立。
因投诉事项1影响采购结果,该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尚未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界首市人民政府或阜阳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界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界首市财政局
2025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