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ZLX2024CG087号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公安局民辅警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辛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创业路西侧向阳路北侧金域华府S-2号
被投诉人 1 :利辛县公安局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世纪大道与前进路交叉口公安大厦
被投诉人 2 :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
相关供应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魏武大道东侧威武广场对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12月1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认为“ 评委会评标过程不规范,评审结果不正确。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没有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单位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投标文件中没有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投标人的量化的规定。”要求“给予认可我公司提供的2020-2022年连续三年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偿二代信息系统中相关评价的截图及结果。以及2023-2024年二季度公司官网披露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利辛县财政局
2025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