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财政局关于太湖县中医院刘畈分院采购CT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太湖县财政局 2025-01-02 10:52:49

一、项目编号:

H5FSCG24D01G0236 

二、项目名称:

太湖县中医院刘畈分院采购CT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安广初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西侧、樟树塘路南侧(天际光电产业园37栋四楼-126)

    被投诉人 1 :太湖县中医院刘畈分院 
    地址:太湖县刘畈乡刘畈村枫树街004号 

    被投诉人 2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人太湖县中医院刘畈分院于2024年12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项目名称为“太湖县中医院刘畈分院采购CT项目”,项目编号为H5FSCG24D01G0236  FS34082520240421号,投诉人于2024年12月17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采购人于2024年12月25日就质疑事项做出回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人于2024年12月27日向太湖县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请求:1.★4.1球管有效热容量≥3.5MHU,建议修改为★4.1球管热容量(非等效,实际)≥3.5MHU。2.上报公安机关以及刑侦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太湖县财政局

 2025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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