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5FSCG24D01G0236二、项目名称:
太湖县中医院刘畈分院采购CT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安广初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西侧、樟树塘路南侧(天际光电产业园37栋四楼-126)
被投诉人 1 :太湖县中医院刘畈分院
地址:太湖县刘畈乡刘畈村枫树街004号
被投诉人 2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人太湖县中医院刘畈分院于2024年12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项目名称为“太湖县中医院刘畈分院采购CT项目”,项目编号为H5FSCG24D01G0236 FS34082520240421号,投诉人于2024年12月17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采购人于2024年12月25日就质疑事项做出回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人于2024年12月27日向太湖县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请求:1.★4.1球管有效热容量≥3.5MHU,建议修改为★4.1球管热容量(非等效,实际)≥3.5MHU。2.上报公安机关以及刑侦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太湖县财政局
2025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