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芜湖腾龙凯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芜湖腾龙凯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联盛国际商业广场2B56
二、 基本情况
2024年8月23日参加鸠江区教育局组织的“鸠江区2024年新建校计算机教室及录播室设备采购项目(一包)”(项目编号:WH15CG2024HW396301)政府采购活动中,在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由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WT2022B03C01710),样品名称为聚酯纤维吸音板。该检测报告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官网公布的检测报告不符,为虚假材料。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四、 处 罚
1.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肆仟肆佰柒拾伍元肆分。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
2、联系人: 张志
3、联系电话: 0553-586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