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关于埇桥区残疾人康复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采购项目(二次)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埇桥区财政 2024-12-31 15:48:23

一、项目编号:

EP-YQCG2024052 重1 

二、项目名称:

埇桥区残疾人康复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泰明翔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巢湖路新园小区1幢6-6线

    被投诉人 1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道东街道映月路6号 

    被投诉人 2 :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中豪博览城12栋 

    被投诉人 3 :安徽歆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符濉路101号 

四、基本情况

埇桥区残疾人康复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EP-YQCG2024052 重1)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金额68万元,2024年10月24日发布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11月5日开标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于2024年11月12日向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被投诉人于2024年11月18日作出回复。投诉人因对质疑回复不满,于2024年11月22日提交投诉书,经补正,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日受理。
投诉事项1:本次采购代理机构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中标单位安徽歆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公示内容不完整或中标单位安徽歆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内容不完整。投诉事项2:本次公示中标单位安徽歆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投产品“听力计、视觉强化声场测试系统、声级计”的制造商广州市麦力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从业人数数据提供错误;“太阳花”的制造商山东美鹤康体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声明的从业人数数据前后不同,填写错误。投诉事项3:经我公司调查,中标单位安徽歆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没有相关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能从事销售听力计等医疗器械产品,并不允许从事与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参与此类产品的招投标活动)。投诉事项4:我单位对本次专家评审打分存在质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三十二条规定,投诉事项1、3部分缺乏事实依据,部分属实,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投诉事项2查证属实,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经认定不成立的投诉事项,驳回投诉;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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