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FY2024JC0057二、项目名称:
太和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及城区(二期)电子警察建设项目运维服务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被投诉人 1 :阜阳文景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邢塘街道办事处姜尚大道与兴泉大道临晟集团二楼
被投诉人 2 :太和县公安局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友谊北路68号
相关供应商: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云飞路66号天源迪科1号楼5-8层
当事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11月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认为评审有误,请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复核,将业绩项扣的4分补回。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太和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