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czmgcg202409-019二、项目名称:
明光市人民医院便携超声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云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孟岗镇西陈村293号
被投诉人 1 :明光市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明光市明光大道379号
被投诉人 2 :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会峰西路489号琅琊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主楼一楼
相关供应商:安徽全医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延安南路1151号院内科技楼1号楼318/319室
四、基本情况
明光市人民医院便携超声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czmgcg202409-019),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预算为14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4年9月29日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下载。2024年10月25日,投诉人对采购结果提出4项质疑,11月1日被投诉人以书面形式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11月20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递交投诉资料,我局对投诉事项相关资料、证据、依据进行了审查,于11月20日依法正式受理该投诉。当日我局向被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关供应商送达《投诉答复通知书》,法定答复期内,被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关供应商向我局提交了书面说明、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明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明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明光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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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2.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