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财政局关于定远县部分小学及幼儿园光环境教室改造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定远县财政 2024-12-19 10:16:53

一、项目编号:

czdycg202409-023 

二、项目名称:

定远县部分小学及幼儿园光环境教室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皖韵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工业园区

    被投诉人 1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幸福东路 

    被投诉人 2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不合理的技术参数属于证明材料。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LED教室灯(核心产品)、LED黑板灯每个产品需要认证证书10个,2个产品认证证书共需要20个。招标人不能用特定的技术参数堡垒认证证书限定潜在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这些认证证书没有任何意义,检测报告完全可以体现这些参数。这20个认证证书不是国家强制认证证书。招标人不能用非强制性的技术参数堡垒认证证书,限制潜在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这些CNAS标识都没有证书没有任何参考价值,检测报告完全可以体现这些参数,没有必要指定特定认证证书作为资格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报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资信分:企业实力及履约能力评价的评分明显不合理,这些证书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是按某个潜在投标人已有的证书量身定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定远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9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