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6FSCG24D01G0142二、项目名称:
望江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三次)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博文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月亮湾西路圣特立国际花园(二期)第11幢1单元4层4号房(117)
被投诉人 1 :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1室
被投诉人 2 :望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址:望江县雷阳街道和谐路26号
相关供应商:天津伟朋文博文物预防性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赛达大道与高泰路交口联东U谷云创中心12-1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为161.5万元,中标供应商为天津伟朋文博文物预防性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为虚假报告,所生产的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投诉事项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防爆合格证是假证书;投诉事项3: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深圳市广州设备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从业人数是虚假的;投诉事项4: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天津伟朋文博文物预防性保护技术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从业人数是虚假的;投诉事项5:除虫剂的制造商安徽博通文保科技有限公司没有农药生产营业范围、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无农药经营许可证、无农药登记证,属于非法生产;投诉事项6: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安徽博通文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从业人数是虚假的;投诉事项7:中标供应商天津伟朋文博文物预防性保护技术有限公司所公示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审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二)项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理结果:投诉人投诉事项1、2、3、4、6、7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5属实,投诉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因投诉事项5影响采购结果,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合同,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望江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