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FS34152220240469号二、项目名称:
皖西经济技术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心思为心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华林家园25幢1613室
被投诉人 1 :皖西经济技术学校
地址:安徽省霍邱县霍寿路58号
被投诉人 2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锦绣新天地2栋501室
相关供应商:安徽汉陌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瑶海社区天水路与灵石路交口惠尔电商产业园5#301、302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加皖西经济技术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成交结果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11月21日向本机关提交投诉资料,投诉事项 1:废标原因和依据未告知,投诉事项 2:对质询回复函中相关废标理由不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项目询价小组依法履行了评审职责,因投诉人未完全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对其作出废标处理,事实清晰,理由充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已在评审结束后宣读废标理由。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霍邱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