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临泉县白庙镇人民政府、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临泉县白庙镇人民政府、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345国道与白王路交叉口东南120米、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新天地小区6号楼103室
二、 基本情况
白庙镇杨庄行政村刘庄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的 三、成交信息 缺少“中标(成交金额):1060000.00元”,造成信息公告发布不规范。
三、 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第九条、《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第八条、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提示》。
四、 处 理
现对你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七个工作日内报送至我局。你单位要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和审核,合法合规编制政府采购文件,规范发布政府公告,提升政府采购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 处 理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临泉县财政局
2、联系人: 邵先生
3、联系电话:0558-6583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