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SZJC-2024002二、项目名称: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宿州市永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街道206国道西侧皇冠家居建材城8-1-4#
被投诉人 1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宿州大道和埇桥路交叉口
被投诉人 2 :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相关供应商 1 :宿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修造厂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拂晓太道快客站南50米处(院内西南侧二楼。
相关供应商 2 :宿州鑫汇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城东办事处八里村小学西侧
相关供应商 3 :宿州市捷睿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淮海学府小区门面(原售楼部)
当事人 1 :宿州市永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街道206国道西侧皇冠家居建材城8-1-4#
当事人 2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宿州大道和埇桥路交叉口
当事人 3 :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当事人 4 :宿州鑫汇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城东办事处八里村小学西侧
当事人 5 :宿州市捷睿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淮海学府小区门面(原售楼部)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项目(项目编号:SZJC-2024002)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10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鉴于本项目出现入围供应商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宿州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