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财政局关于中科赛悟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铜陵市本级财政 2024-11-18 09:11:31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中科赛悟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中科赛悟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2、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中国科大技术研究院嵌入式中心            

二、 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铜陵市大气污染防治VOCs专项执法能力建设提升项目”(项目编号:2023CGSH207)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中科赛悟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中VOCs光学气体成像热像仪检测报告(RGW-20220900017)是篡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无人机生产厂家深圳市大疆百旺科技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四、 处

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213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10650元。          

五、 处

日期:

   2024-11-04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铜陵市财政局 

2、联系人:   杨先生       

3、联系电话:  0562-262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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