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WH01CG2024HW4323二、项目名称:
市政务文化中心中央空调蝶阀采购更换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研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大数据产业园 A1 栋 1301-1302 室
被投诉人 1 :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务文化中心 A区
被投诉人 2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 座3 层
相关供应商:芜湖博铭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马塘街道瑞丰商博城 D 区 10 幢 三层 326 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中标人芜湖博铭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填写的“ 电气配管 ”生产厂家“浙江中材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与实际不符,所填信息为:“浙江中材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58 人,属于小型企业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网站、天眼查网站等均未查询到有“浙江中材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属于虚假响应。投诉事项2:《中小企业声明函》指定落款处未加盖公章。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条款审查内容中第三条投标文件盖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芜湖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