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区财政局关于哈尔滨千恒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田家庵区财政 2024-10-23 17:14:22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哈尔滨千恒科技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哈尔滨千恒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层7号            

二、 基本情况

   该公司参加田家庵区民生工程体育设施类急需采购(一次)(编号:2023TQCG0036)政府采购活动,被确立为成交供应商。当事人取得成交资格后,向采购人递交了弃标函。经查明,该公司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二)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之情形 

三、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四、 处

结果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

日期:

   2024-01-22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淮南市田家庵区财政局 

2、联系人:   常女士       

3、联系电话:  0554-362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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