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财政局关于泾县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批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泾县财政 2024-10-14 08:47:17

一、项目编号:

JX-CG-GK-2024509 

二、项目名称:

泾县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批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芜湖登虹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白马街道杨河路48号5号厂房411室

    被投诉人 1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泾县泾川镇学业路 

    被投诉人 2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投诉事项一:该项目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品牌不足三家,应该重新组织招标。该项目参与投标的品牌有:西门子、东软、明峰、联影4家。然而西门子,东软,明峰均应废标。事实依据:1、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投标的产品存在“★”号项负偏离,应予以废标处理;2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发表声明函,表明:未参与该项目也未向外界提供过任何产品资料,出现在该项目中的明峰产品资料为非法获取,不予认可,应予以废标处理;3、安徽省惠众医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品牌:西门子)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在“五、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错误的产品型号。产品正确型号:SOMATOM Force,其填写的产品型号:SOMATOM系列,应予以废标处理。
投诉事项二:该项目中标公示未公布中标型号。事实依据:投标型号为:“SOMATOM Force”,公示型号为;“SOMATOM系列”,然而西门子并没有型号为“SOMATOM系列”的产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经调查并结合专家论证意见,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的投诉请求。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泾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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