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广德亿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广德亿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桃州镇团山村115号
二、 基本情况
在广德市城市管理局“广德市城区2024-2025年度流浪犬捕捉收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S-CG-CS-2024580)中,成交供应商广德亿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向广德市城管局递交了《关于“广德市城区2024-2025年度流浪犬捕捉收容服务采购项目”放弃成交声明函》放弃成交。
三、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四、 处 罚
对广德亿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300000.00)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广德市财政局
2、联系人: 汪科长
3、联系电话: 0563-681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