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关于国控创科医疗技术(安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颍东区财政 2024-09-13 14:56:17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国控创科医疗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国控创科医疗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2、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合肥软件园一期C3-407            

二、 基本情况

   国控创科医疗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中标后自愿放弃中标资格,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以上事实有你公司响应文件、弃标函、情况说明、申请书等证明材料在案佐证。 

三、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四、 处

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12361元。         

五、 处

日期:

   2024-09-06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 

2、联系人:   张主任       

3、联系电话:  0558-270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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