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马鞍山枭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马鞍山枭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西苑小区C区1号楼18、19号门面
二、 基本情况
马鞍山枭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凌家滩遗址博物馆库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MASCG-1-F-H-2024-0484)政府采购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三、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安徽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4、违反政府采购法有关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四(一)。
四、 处 罚
处以本项采购金额(2953866元)5.5‰的罚款,计壹万陆仟贰佰肆拾陆元贰角陆分(16246.26元)。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含山县财政局
2、联系人: 政府采购股
3、联系电话: 0555-43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