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ZLX2024CG038号二、项目名称:
关于泰州江昊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投诉处理决定书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泰州江昊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创新大道南侧三棋路1-18号
被投诉人1: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被投诉人2:利辛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城关镇西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相关供应商 1 :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市义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益康街23号2栋3单元4号
相关供应商 2 :合肥名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858号办公综合楼4楼Z区407-161室
当事人1 :攀枝花市攀枝花市义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益康街23号2栋3单元4号
当事人2 :合肥名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858号办公综合楼4楼Z区407-161室
四、基本情况
“利辛县城区防汛大功率水泵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利辛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采购由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于2024年7月12日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采购方式为询价。经评审,合肥名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合肥名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弃标,2024年7月19日利辛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发布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攀枝花市义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成交供应商。2024年7月22日,投诉人提出质疑,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就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8月1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称:1、本项目拟第二成交中标供应商攀枝花市义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内容缺失与询价文件模板要求格式不符。2、第一成交供应商合肥名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市义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利益均沾”的情况。3、第二成交候选人攀枝花市义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杜撰、作假。要求撤销拟第二拟成交候选人攀枝花市义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资格,对其使用虚假材料投标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投诉事项外的其他公司的违法行为,我机关已启动追责程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六、其他补充事宜
利辛县财政局
2024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