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czlacg202406-009二、项目名称:
来安中学智慧黒板采购与安装项目(重启招标)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10号
被投诉人1:安徽省来安中学
地址:来安县新城区来安大道与新城大道交汇处
被投诉人2: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相关供应商:安徽创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北路317号-24号
四、基本情况
来安中学智慧黒板采购与安装项目(重启招标)(项目编号:czlacg202406-009)于2024年6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7月11日开标和评审并于同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显示中标供应商为安徽创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对采购结果存在异议,于2024年7月15日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因对质疑答复内容不满,又于2024年7月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SEEDE品牌OPS电脑模块没有3C认证,不可以销售与买卖。
投诉事项2:第一中标人提供的86寸智能黑板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的第8、18、19、21、26条技术参数要求,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3:第一中标人提供的智能电子教鞭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的第1、2、3条技术参数要求,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4:第一中标人提供的教学软件及集控软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的第5、6、7、8条及第7条技术参数要求,涉嫌虚假应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1、投诉事项一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该项目合同尚未签订,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投诉事项二、三、四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来安县财政局
2024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