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czmgcg202406-021二、项目名称:
明光市人民医院肝脏硬度检测仪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市镂滔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E区商业AP307
被投诉人1:明光市人民医院
地址:明光市明光大道379号
被投诉人2: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会峰西路489号琅琊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相关供应商: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118号
四、基本情况
明光市人民医院肝脏硬度检测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mgcg202406-021),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预算为10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4年6月14日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下载。2024年7月8日,投诉人对中标结果提出11项质疑,7月10日被投诉人以书面形式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7月19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递交投诉资料,我局对投诉事项相关资料、证据、依据进行了审查,经补正投诉材料后,于7月22日依法正式受理该投诉。2024年7月22日,我局向被投诉人送达《投诉答复通知书》,法定答复期内,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向我局提交了书面说明、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明光市财政局
2024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