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哈尔滨成业科技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哈尔滨成业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示范新区55栋8单元1层2号(住宅)
二、 基本情况
该公司参加天长市大通镇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连塘村粮食烘干设施及辅助设备安装工程(烘干设施及辅助设备安装)(二次)(编号:cztccg202406-042)政府采购活动,被确定为成交单位,当事人中标后放弃项目成交资格 。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四、 处 罚
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天长市财政局
2、联系人: 汪先生
3、联系电话: 777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