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黄山翔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黄山翔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 黄山市黄山区北海南路玉河商业街S7幢
二、 基本情况
当事人参与 “黄山区集中办公区2024年7月-2027年7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JHCG2024C026)”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情形。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四、 处 罚
处采购金额195万元5‰的罚款,计人民币玖仟柒佰伍拾元整(¥975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黄山市黄山区财政局
2、联系人: 周信革
3、联系电话: 0559-8536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