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财政局关于2024-2027年度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休宁县财政 2024-08-20 16:05:26

一、项目编号:

HJXCG2024C018 


二、项目名称:

2024-2027年度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新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市府广场南天徽大厦B座11层E、F、G号

被投诉人1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黄山市休宁县书院路9号(休宁县政府大楼15层) 

被投诉人2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相关供应商:安徽中天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33号建材大楼  

当事人1 :安徽新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市府广场南天徽大厦B座11层E、F、G号 

当事人2 :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黄山市休宁县书院路9号(休宁县政府大楼15层) 

当事人3 :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当事人4 :安徽中天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33号建材大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最后承诺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低于1183014.72元的报价,均不符合本项目的报价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休宁县财政局

 202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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