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TLCG2024SH013二、项目名称:
铜陵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特种设备仪器购置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鸿瑞铭泰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中新都区力和北路8号18栋11楼
被投诉人1:铜陵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翠湖五路1991号
被投诉人2:安徽忠之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翠湖一路265号
相关供应商:安徽中探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1299号电商园1幢709-961号
当事人1 :成都鸿瑞铭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中新都区力和北路8号18栋11楼
当事人2 :铜陵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翠湖五路1991号
当事人3 :安徽忠之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翠湖一路265号
当事人4 :安徽中探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1299号电商园1幢709-961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预算金额80万元。被投诉人于5月15日发布采购公告。6月14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6月14日作出回复。
(一)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虚构内容,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不应享受政府采购中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二)投诉人诉求:请求暂停采购活动,认定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铜陵市财政局
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