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江苏致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江苏致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研创园江淼路88号腾飞大厦9-201室
二、 基本情况
江苏致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参与《淮北市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征收补偿费用审计项目第一包》《淮北市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征收补偿费用审计项目第三包》采购过程中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十二条
四、 处 罚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柒拾元整(2470元)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淮北市财政局
2、联系人: 黄璐
3、联系电话: 0561-3053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