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JXCG2024C018二、项目名称:
2024-2027年度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巢湖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巢湖中路供销社办公楼(老坝河北巷4号)
被投诉人1: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被投诉人2: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黄山市休宁县书院路9号(休宁县政府大楼15层)
相关供应商 1 :安徽中天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33号建材大楼
相关供应商 2 :安徽明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26号航赢商务中心306室
相关供应商 3 :安徽华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珍珠园小区农贸市场第二层
当事人1 :巢湖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巢湖中路供销社办公楼(老坝河北巷4号)
当事人2 :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黄山市休宁县书院路9号(休宁县政府大楼15层)
当事人3 :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当事人4 :安徽中天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33号建材大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评审过程中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4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岗位所需求人数要求履约,人员工资发放应满足当地最低工资发放标准并按要求为员工购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需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投标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进行评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休宁县财政局
2024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