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合肥顺愿通物流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合肥顺愿通物流有限公司
2、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开发区湖光路1299号电商园1幢708号-087室
二、 基本情况
本机关接到有关单位反馈的问题线索,当事人于2022年8月30日在“泗县城市管理局稳定化飞灰装卸运输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P-SXCG2022107)政府采购活动中,与灵璧县鑫辉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雷同。经本机关调查查明,符合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情形,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情形。
三、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四、 处 罚
1.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8465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肆仟贰佰叁拾贰元伍角整(¥4232.5元);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泗县财政局
2、联系人: 吴先生
3、联系电话: 0557--7025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