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WH18CG2024HW3488二、项目名称:
华山路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欧丽源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盐城市滨海县八滩镇金八滩新城 G06 号地 13 号楼105/205 室
被投诉人: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濡须路1#
相关供应商: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 288 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质疑采购需求第23项相关参数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项目技术参数部分已经过专家论证,“23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设置其他条款(7)钩心高度≥1570mm参数,只作为其他参数项占比0.25分参与评分,仅占其他技术参数总分1.8%,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 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据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4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