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财政局关于周口豫东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界首市财政 2024-07-25 11:40:31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周口豫东农机专业合作社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周口豫东农机专业合作社        

2、地址:  沈丘县付井镇王周庄行政村            

二、 基本情况

   该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取得“界首市顾集镇2024年村集体+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2024FS0024)的成交通知书后,放弃成交资格,未与采购人“界首市顾集镇人民政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无正当理由。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四、 处

结果

      一、处以采购金额(¥555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贰仟柒佰柒拾伍元整(¥2775元);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

日期:

   2024-07-19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界首市财政局 

2、联系人:   马女士       

3、联系电话:  0558482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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