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FS34152320240517二、项目名称:
棠树乡人民政府烘干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 1 | 安徽国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舒城综合大市场C区12幢317-417铺 |
| 2 | 哈尔滨元立科技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21层2号 |
投诉人:安徽国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舒城综合大市场C区12幢317-417铺
被投诉人:哈尔滨元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21层2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一:哈尔滨元立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电力施工资质。
投诉事项二:哈尔滨元立科技有限公司,没有在六安市营销部备案,不具备在国网舒城县供电公司框架协议服务单位,无法从事接火并网等工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一和投诉事项二缺少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舒城县财政局
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