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财政局关于砀山深蓝商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砀山县财政 2024-07-15 16:04:05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砀山深蓝商贸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砀山深蓝商贸有限公司        

2、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利民路中段北侧008(安徽微谷电子商务产业园内)            

二、 基本情况

   当事人在参加“检验中心互联互通机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P-DSCG2022081A-重1)”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符合由同一个人编制投标文件情形,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四、 处

结果

      (一)处以本次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贰仟伍佰贰拾贰元整(¥2522元)。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

日期:

   2024-07-11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砀山县财政局 

2、联系人:   张女士       

3、联系电话:  0557-8028045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