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上海普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上海普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泰业街150弄7号3层J
二、 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单位反映,并经本机关调查查明,你公司在宣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二八式玻璃钢化粪池采购(二次)”项目(项目编号:XZQ-CG-XJ-2024513)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你公司成交后自愿放弃成交资格,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四、 处 罚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伍仟柒佰伍拾元整(¥5750.00元)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
2、联系人: 晋先生
3、联系电话: 0563-271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