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 关于阜阳市颍泉区2024年度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颍泉区财政局 2024-06-26 10:18:07

一、项目编号:

YQ2024FS0013 


二、项目名称:

阜阳市颍泉区2024年度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当事人 当事人地址
1 阜阳泉信咨询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中市街道富安路199号颍泉金融服务中心1号楼2楼
2 阜阳市颍泉区民政局 阜阳市颍泉区富安路与老泉河路交口A楼4层
3 滁州菲式管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一包中标人)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襄水西路128号
4 适安康(浙江)康养科技有限公司(二包中标人)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大畈乡夏明村1号



投诉人:蚌埠科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胜利中路107号 

被投诉人:阜阳泉信咨询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阜阳市颍泉区民政局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中市街道富安路199号颍泉金融服务中心1号楼2楼、阜阳市颍泉区富安路与老泉河路交口A楼4层 

相关供应商:滁州菲式管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一包中标人)、适安康(浙江)康养科技有限公司(二包中标人)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襄水西路128号、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大畈乡夏明村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3:一包中标人和二包中标人提供的“淋浴椅”和“床前坐便器”两款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系伪造或篡改的虚假材料,属于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2:被投诉人质疑回复一包二包中标人提供的“淋浴椅”和“床前坐便器”两款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根据现有资料无法证明属于虚假材料,投诉人认为此回复不合理;投诉人认为“淋浴椅”和“床前坐便器”两款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属于符合性审查指标,被投诉人质疑回复该证书属于量化指标而非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指标,不作为否决条款,投诉人认为此回复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2、处理结果:依法对滁州菲式管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适安康(浙江)康养科技有限公司处以行政处罚。撤销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应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

 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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