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财政局关于萧县水利局、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告

萧县财政 2024-06-24 11:07:01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萧县水利局、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萧县水利局、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  萧县政务中心六楼;萧县中山南路1231号

二、 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萧县水利局、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购置清河行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项目编号:EP-XXCG2024043-重1),本项目的询价公告和询价文件存在中小企业政策表述错误的情况,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资格应约定为“所提供的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三、 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  

四、 处

结果

    责令萧县水利局、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七个工作日内报送至萧县财政局采购股,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和审核,依法规范编制采购文件,提升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业务水平和能力,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五、 处

日期:

  2024-06-19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萧县财政局 

2、联系人: 邵月兰、汪李彬 

3、联系电话:0557-501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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