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萧县路灯管理所、安徽三月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萧县路灯管理所、安徽三月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 萧县大同街 138 号;萧县虎山林场家园
二、 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萧县路灯管理所、安徽三月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萧县交通路西段、八一路及行政大道路灯安装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EP-XXCG2024050),本项目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磋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设置不符合财政部文件要求。
三、 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四、 处 理
责令萧县路灯管理所、安徽三月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七个工作日内报送至萧县财政局采购股,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和审核,依法规范编制采购文件,提升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业务水平和能力,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五、 处 理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萧县财政局
2、联系人: 邵月兰、汪李彬
3、联系电话:0557-501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