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财政局关于安徽讯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绩溪县财政 2024-06-11 16:31:1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安徽讯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安徽讯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蜂牛科技产业园C122室            

二、 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单位反映,并经本机关调查查明,安徽讯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参加“军供站新建官兵活动中心项目(项目编号:JXX-CG-TP-2024508)”,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以 58.88 万元成交,成交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同日发出,3 月 27 日,安徽讯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司人员配备不齐”为理由向采购人出具了《中标放弃函》,声明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四、 处

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588800.00 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肆元整(¥2944.00 元)。         

五、 处

日期:

   2024-06-11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绩溪县财政局 

2、联系人:   胡先生       

3、联系电话:  0563-816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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