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0FSCG24D03G0108-1/FS34080120240205号二、项目名称:
安庆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安庆市校(园)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承保服务项目 投诉处理决定书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 1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合肥市肥西路与临泉路交口西南侧金安广场19-24层 |
| 2 | 安徽正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安庆市宜秀区龙眠山路189号 |
投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地 址:合肥市肥西路与临泉路交口西南侧金安广场19-24层
被投诉人:安徽正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宜秀区龙眠山路189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1:投诉人投诉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未按实时动态指标2023年偿付综合能力评分,且剔除更能体现保险服务水平的评分指标风险综合评级,疑似有评分偏向性。投诉人请求:1、将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修改为“各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情况”,增加“风险综合评级”评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2、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安庆市财政局
2024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