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财政局关于合肥市庐阳区安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五河县财政 2024-05-31 17:47:1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合肥市庐阳区安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合肥市庐阳区安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08巷内综合办公楼四楼            

二、 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单位反映,并经本机关调查查明,你公司在参加五河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平台建设项目二包(项目编号:BB2022WHCGC1882-重1)和五河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平台建设项目三包(二次)(项目编号:BB2022WHCGC1883-重1)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你公司与肥东县安心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情形。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四、 处

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30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

日期:

   2024-05-31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五河县财政局 

2、联系人:   张先生       

3、联系电话:  0552-588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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