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CG-AQ-2023-0686/FS34080120230473二、项目名称:
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安庆十中运动场改造项目(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 1 | 安徽迈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A-3地块通配家具建材大市场商铺房7栋7、11、12、13号 |
| 2 | 安庆市第十中学 | 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198号 |
| 3 |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 |
| 4 | 安庆市哲康商贸有限公司 | 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光彩四期二楼D区1栋7号 |
投诉人:安徽迈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A-3地块通配家具建材大市场商铺房7栋7、11、12、13号
被投诉人:安庆市第十中学、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198号、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
相关供应商:安庆市哲康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光彩四期二楼D区1栋7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1:投诉人投诉中标供应商安庆市哲康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的内容不实,提供虚假信息,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诉事项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评分设置具有唯一性、倾向性、排他性。
投诉人请求:1、请求对安庆市哲康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废标处理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对本项目做废标处理并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2、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安庆市财政局
2024年05月21日